河海大学环境学院选拔2022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细则

来源:环境学院 发布时间:2021-12-07


 根据《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办法(修订)》河海校科教〔202077号、《关于选拔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216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选拔2022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细则,具体如下:

一、考核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管理,健全监督,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潜力的人才,加强学科与导师在博士生选拔中的作用和责任。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综合知识、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

二、考核工作组织

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全院的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工作,对学院录取工作进行监督,保证考核工作公开、公平、科学、合理地进行。

三、考核要求

1、参加我院考核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硕士阶段学习成绩证明(研究生秘书盖章);

 ②各类证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③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④河海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登记表;

 ⑤《河海大学硕博连读专家推荐书》(2份)。《专家推荐书》应由两名与本学科相关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出具(其中一名专家应为申请人硕士阶段导师)。

2、申请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如查出有不符事实的信息,取消其考核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1、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语水平及能力、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进行考察;

3、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名单排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21129日下午2:30

 考核地点:水利馆402会议室

 咨询电话:025-83786697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电话:025-83786696      联系人:焦老师

六、其它

 本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河海大学文件《关于选拔2022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通知》规定执行。


  环境学院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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