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及安排
环境学院2019年
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及安排
根据《河海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 | 外语≧ | 业务课≧ | 总分≧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35 | 50 | 180 |
市政工程 | 35 | 50 | 165 |
复试对象
达到上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详见复试名单)
资格审核
1、考生本人身份证、学位证等;
2、考生需提供以下复试材料:
序号 | 审核材料(原件) | 份 数 | 提交材料 |
1 | 各类获奖证书或奖状 | 1 | 复印件装订成册 |
2 | 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技术报告 | 1 | |
3 | 硕士期间的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 专业排名(学院签章) | 1 |
复试安排
学科专业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联系电话 | |
市政工程 | 5月12日下午6:30开始 | 校本部水利馆408 | 5月11日上午9:00 | 校本部水利馆402 | 025 -83786697 | |
环境科学与 工程 | 5月12日上午9:00开始 | 校本部水利馆408 | 5月11日上午9:00 | 校本部水利馆402 |
1、报到
考生携带相关材料(考试证、二代身份证、研究生证、学位证原件,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及缴费界面截图到学院报到并查看相关复试安排,经学院审核后方可领取复试考核表参加复试。报到时须交验相关材料原件:
(1)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研究生证、身份证;
(2)往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学位证、身份证;
(3)其他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获国、境外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关于收费:复试考生(以学院公示名单为准)凭身份证和姓名10日登录学校收费平台(http://pay.hhu.edu.cn/) 进入首页右上角“校外支付码支付”缴纳复试费(复试费80元/生),并截图缴费界面交学院核验
复试考核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能力满分50分)。
1、学术水平考察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由专门人员对复试过程进行记录,详细记录复试内容。复试成绩量化并给出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能力满分50分)。
2、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
复试还将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3、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学院安排的复试。对不按时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未落实导师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六、调剂复试
见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通知,调剂考生复试细则同一志愿考生。
七、录取
1、入学总成绩
入学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所得。复试总成绩大于或等于18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按入学总成绩及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名额提出建议录取名单。
(2)导师年度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含硕博连读考生、直博生、申请-审核制考生)。新上岗博导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兼职博导(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每名导师年招收定向在职博士生名额不超过1名。原则上定向在职博士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录取人数的10%。
八、其他
学院各专业面试全程全景录音录像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事项按《河海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考生体检自行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于5月15日前将体检表(须有明确体检结果并盖章)寄送到环境学院作为建议录取依据。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由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83786697 联系人:张老师
环境学院(公章)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