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名单公示及相关材料提交的通知
一、环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公示名单(附后PDF格式)
二、相关材料提交事宜
请已经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提交以下电子材料,其中材料1-8扫描成PDF文件,各项材料根据文件内容清晰命名,所有材料打包后命名为:考生编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复试材料。
1.考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见附件,下载打印,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初试准考证(“中国研招网”可下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
(2)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高职高专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书
(3)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颁发毕业证书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暂时无法提供学籍学历证件的考生,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并于5月26日内补验原件:
l 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l 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生大学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者档案部门出具盖章)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各类能够反映考生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证明材料(如各类证书或奖状、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技术报告等科研情况材料、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情况、社会实践等)。
9.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提交方式: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2061951738@qq.com,主体同文件名
材料提交时间:5月25日中午12:00前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环境学院地址: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水利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86697
邮政编码:21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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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水利馆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