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公布和资格审查材料提交通知

来源:环境学院 发布时间:2021-03-20


一、环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公示名单(附后PDF格式)

二、相关材料提交事宜

(一)提交材料要求

请已经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考生端)(http://yzss.hhu.edu.cn/logon)提交以下电子材料,材料上传命名格式:环境学院+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名称+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复试材料。

1.考生网络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见word版附件,下载打印,本人手写签名扫描上传)

2.本人初试准考证(“中国研招网”可下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4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外本科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国外成绩证明等证明材料。

3)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提供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

4)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高职高专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书。

5)因姓名变更或证件号码变更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6)暂时无法提供学籍学历证件和认证报告的考生,请于330前补验原件。

5考生大学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者档案部门出具盖章)。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各类能够反映考生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证明材料(如各类证书或奖状、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技术报告等科研情况材料、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情况、社会实践等)。

9.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

1.材料提交方式

登录河海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yzss.hhu.edu.cn/logon),招生项目选择“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系统登录的用户名为准考证号,初始密码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在“复试结果查询”模块中进行“提交复试材料”(按要求上传各项材料,确认无误后必须进行提交,否则无效)、“缴纳复试费”“确认手机号码及通讯地址”、“复试科目选择(确认并提交复试科目)”,完成以上操作后点击“确定信息无误,并参加复试”,提交后不能修改,请谨慎操作。

2.材料提交时间

请于北京时间323日上午8:00前完成材料提交,逾期无法提交。

复试前,环境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环境学院地址: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水利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86697

邮政编码:210098

电子邮箱:2061951738@qq.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 鼓楼区西康路1号水利馆407




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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