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史绘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环境学院 发布时间:2021-05-12

各单位:

  根据《关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安排的通知》(河海委发〔202115号)的有关安排,环境学院党委将于近期面向全校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史绘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从建党百年的光辉岁月中汲取灵感,撷取党史中的绚烂篇章,歌颂党、歌颂中华儿女、歌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歌颂新时代,创作一批有高度有深度有角度的绘画作品,为建党百年献礼。

二、作品要求

作品要主题明确、构图完整、内容积极向上,同时应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创造性。

1.仅限用彩铅笔、铅笔或钢笔在主办方提供的16开彩铅纸上作画;

2.作品内容应具体到党的百年历史中的某一年,有关党史上的历史事件(如1949年新中国成立)、科教文体方面的重大突破或是社会风貌、人民生活图景(如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3.主办方根据党史主题将各学院分组,对应不同的年份(分组及各学院所需参赛作品数详见附件一),各学院应确保所负责的时间段,每一年至少有一幅参赛作品;

4.作品左上角需留出方框(长边7cm,短边3.5cm)创作作品对应年份数字的LOGO(年份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1949”),作品背面需用铅笔注明作者所在学院、年级、姓名。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发放获奖证书。每人每类参赛作品限3件。

四、评选说明

1.活动主办方对征集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作者对作品发表和出版拥有署名权。主办方出于公益宣传目的,有权在电视、网络或其他媒体无偿使用作品。

2.参选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3.作品涉及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信息的,应符合保密规定。

请于615日前将作品提交至水利馆401;江宁校区提交至致用楼315 

联系人:鲍星辰 15370801221(江宁) 张宇超  18360868070(江宁);雷晨雨 15295761221(本部)






环境学院党委

2021年5月12日



附件一:

各学院分组情况及所需参赛作品数

学院

党史主题

对应年份

所需参赛作品数

水文院

日出东方

1921-1926

6

港航院

星火燎原

1927-1932

6

土木院

1930-1935

6

能电院

灯塔指引

1936-1942

7

力材院

1943-1949

7

农工院

当家作主

1949-1955

7

海洋院

艰辛探索

1956-1962

7

地学院

1963-1970

8

理学院

1971-1977

7

公管院

拨乱反正

1978-1981

4

法学院

继往开来

1982-1987

6

商学院

1988-1993

6

水电院

1994-1999

6

马院

2000-2005

6

外语院

2006-2011

6

环境院

中国梦

2012-202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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