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

来源:环境学院 发布时间:2022-05-24

 根据《河海大学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河海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22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科学规范做好本学院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和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河海大学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者,不予准考。综合考核前还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内容包括:

1.申请者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进展情况)等(20%)。

2.申请者从事报考专业领域的相关研究和工作经历、已经取得的科学研究成果、从事相关工程项目等的工程实践成果(40%)。

3.其他: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计划书;考生继续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工程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其他与考生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40%)。

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情况给出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方能参加综合考核。材料审核通过比例:原则上每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名下考生不超过该导师当年度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限额的1:3。

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通过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公布名单。

三、综合考核

1.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将考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综合考核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2.综合考核分为两部分,满分200分,120分为合格。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第一部分满分100分,为考生抽题作答,主要考查考生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工程理论应用能力。第二部分满分100分,为专家提问考生作答,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及能力(外语语种须符合招生目录中语种要求)、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前沿和最新动态的掌握情况、培养潜能及素质等,同时还将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诚信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考核时间预计为2022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同等学力申请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考试方式为在线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学院安排的综合考核,不按参加考核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1.入学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5%+综合考核第一部分成绩×25%+综合考核第二部分成绩×50%。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材料审核未通过;综合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未按时参加考核;未落实导师。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按入学总成绩及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名额提出建议录取名单,报学校审定。

五、其他

1.本细则由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文件、《河海大学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河海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2219号)等执行。

2.材料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环境学院(水利馆407),邮编:210098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5-83786697

3.咨询电话:025-83786697         联系人:张老师

4.监督电话:025-83786696         联系人: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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