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第一批)招生工作细则
根据《河海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和《河海大学关于选拔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24〕7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科学规范做好本学院硕博连读(第一批)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环境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全日制学科专业(土木水利专业除外)均开展硕博连读招生。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向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申请。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硕博连读一批 招生计划 | 其中导师 绩效计划 |
081403 | 市政工程 | 1 | 1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11 | 6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1 | 0 |
注:招生计划为参考计划,根据生源情况等予以适当调整。
二、资格审核
1.本次申请对象为河海大学2023级具有学士学位且档案转入学校的优秀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中,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4.申请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硕士课程,课程成绩优良,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各学位课程成绩与相应学分的乘积之和/各学位课程学分之和,下同)排名位于专业前50%或者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不及格课程;学术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者或在高水平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竞赛)主体赛中取得全国奖项的参赛团队的硕士研究生(团队排名前3)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5.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三、材料提交
1.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河海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③《河海大学硕博连读专家推荐表》(2份)。需两名专家出具,其中一名应为申请人硕士指导教师;另一名应为与本学科相关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
④硕士阶段学习成绩证明(自助打印机打印);
⑤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各类证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⑥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要求填报报考信息,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提交报名截止后一律不作修改。在选拔、申请、审核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申请资格,严重者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综合考核安排
学院硕博连读综合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综合知识、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外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考生须进行口头汇报(不需要准备PPT),时长不超过5分钟,主要包括个人情况介绍、前期研究基础和未来研究设想等。个人陈述后根据专家提问进行作答。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报到时间 | 报到 地点 | 面试时间 | 面试 地点 |
081403 | 市政工程 | 2025年1月16日 上午8:30-8:50 | 水利馆408室 | 2025年1月16日 上午9:00开始 | 水利馆402室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备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来报到并参与综合考核。
五、录取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未通过;综合考核不合格;未按时参加综合考核;未落实导师(原则上报考导师不予调换)。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按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名额和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提出建议录取名单,报学校审定。
六、其他
1.本实施细则由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文件、《河海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河海大学关于选拔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24〕76号)等执行。
2.学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786697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25-83786696 联系人:焦老师
环境学院
2025年1月9日